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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2-19  10:00    来源:本网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紧紧围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重要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难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厅法治建设工作指导思想,牢牢把握法治建设工作正确方向,全年通过厅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101次。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担任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主任,全年召开3次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工作会议,集体学习宪法,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听取厅机关复议应诉工作情况、年度法治政府报告,统筹部署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亲自统筹部署、重大法律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法治工作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显著提高。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主责主业,以法治思维高位推动“百千万工程”、房地产政策调控、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工作,凡是我厅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涉法事项,均由厅内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进行法制审核,经集体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通过完善厅长办公会议制度规范,不断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2023年,通过合法性审核的行政处罚案件有68件,通过合法性审核的合同有26件,通过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有5件。

  (二)住房城乡建设立法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年度立法任务完成良好。高度注重省级法治研究和立法项目储备,按照本厅拟定的五年立法规划,确定年度主推立法项目,并积极争取立法资源,对纳入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成立项目工作专班,挂图督战,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任务。2023年顺利完成《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等2部省级法规的修订,《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2部省级法规的修正,修订出台了《广东省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夯实了制度基础。各地住建主管部门不断提高立法水平,共出台11部地方性法规、12部政府规章,为全省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我厅立法工作经验和成效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充分肯定并编入第43期建设工作简报印给全国交流借鉴。

  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发依法合规。构建多方协助审核机制,除加强内部法制力量外,还充分征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基层立法联系点和有关专家等专业意见,出台《广东省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等5份规范性文件,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年初,我厅印发了《2023年广东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统筹全年改革工作落实。一年来,我厅深入开展“一件事一次办”和审批“体外循环”专项整治,积极推广帮办代办服务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了审批效率。为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议,全面总结工改五周年工作,评出十佳创新案例,对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省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再推进。为对标对表世界银行新一轮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的内容和要求,我厅牵头制定了“获取经营场所”指标的工作方案,并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培训班作经验交流。为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我厅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的最新要求,推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纳入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同时,推荐广州、深圳、东莞作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地区,并组织试点城市召开《房屋建筑统一编码与基本属性数据标准》培训暨研讨会。为提升全省各级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我厅举办了全省各地工改办主任培训班及业务人员培训班,解读最新改革任务和政策文件要求,研讨改革创新的措施。今年全省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共实现在线审批项目58856个,审批服务办件207519件。

  二是“放管服”改革力度持续加强。将省级权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定(二级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乙级资质)委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将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等3项备案事项下放县级实施。印发《深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改革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综合资质建筑业企业全资子公司落户广东,助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城市管理执法综合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厅全面修订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与建筑业、城乡规划建设、房地产与住房保障3大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落实推行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新理念。全面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大力推行“721”工作法,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更加注重沟通、交流、协商和服务,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编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减免责处罚清单》,细化“首违不罚”“无过错不罚”“轻微违法不罚”等包容审慎监管措施。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增强城镇安全韧性。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健全完善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全省新增9项工程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治理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等工作,整改安全隐患13.65万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308项。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开展燃气、自建房、玻璃幕墙、农村危房等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整治燃气安全隐患14.64万个、经营性自建房3.75万栋、既有玻璃幕墙建筑8995栋、农房4.03万栋,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达98%,调查摸底城市危旧房4233栋。深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整治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1.45万个,治理违法建设10101.7万平方米(含拆除809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治理任务。高质量完成广汕高铁沿线934处隐患和汕汕高铁沿线671处隐患整治工作,进度达85.37%。

  三是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印发《广东省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全面部署15项重点工作任务。召开全省严格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视频会议,建立舆情常态化监控机制和负面舆情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舆情的预警防范、监控引导和重大舆情处置能力。举办全省城管局长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和2023年全省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班,针对各级执法队伍开展系统培训。

  (五)多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大胆探索,积极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联合省高院成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印发《关于充分利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省试点工作政策宣讲视频会,组团到各地市开展政策宣讲近10场,组织开展全省在线诉调对接首批调解员培训座谈会。初步建立住建领域诉调对接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库,我省已有3个调解组织及58名调解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并入库。指导9家省级行业协(学)会组建省住建联调委,联调委办公室已正常运作。

  二是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积案类案的化解。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贯彻的通知及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年度信访工作要点,落实“双交双办双督”工作机制,全面部署全省住建系统信访有关工作。聚焦楼盘逾期交付、房屋质量、违规销售、违法建设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督查督办、约谈问责机制,推动领导包案、现场督导、接访下访和源头治理等工作落实。截至12月31日,中央交办第三批涉及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积案类案3721件已全部上报化解,上报化解率100%。规范集体访处置机制,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群众集体来访接待处理工作的通知,为地市住建部门协助我厅处置集体来访接待工作提供指导意见,压实属地稳控责任,切实减少矛盾上行。2023年,我厅共接待上访群众456批次共1699人,电话咨询和投诉5324次,共受理信访件13336件,其中递交纸质信件860件,转办信件262件,网络信访及咨询12214件。

  三是认真办好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2023年,厅机关被提起行政诉讼10件,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驳回原告起诉,3件撤销,4件在办理中。办理被复议案件7件,通过和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并终止审理的1件,2件中止复议审查,4件在办理中。新收行政复议申请案件7件,均结合行政复议制度改革转送相应机构处理。

  (六)全省“一盘棋”大普法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完成2022年度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各项工作,我厅获评“优秀”等次,在五个被评议单位中排名第一。二是继续抓好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建设,已建成555个基层普法阵地。搭建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资源共享平台,编辑了全省优秀普法材料,通过平台共享给全省基层普法阵地免费下载使用,实现普法资源共享和宣传覆盖最大化。三是面向全省住建系统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和法制工作人员举办为期5天的普法培训班。四是持续开展“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专题宣传活动,成功举办首届建设企业法治文化大赛,遴选了105名企业法务和一线工作人员加入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宣讲团,住建系统“八五”普法宣讲团入选全省首批基层宣讲队伍。

  二、存在问题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现行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地方性法规共有17部,其中2000年之前出台的有8部占47%。多部法规存在着与上位法规定或改革要求不一致、一些规定或者制度存在滞后性,与当前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不相适应。

  二是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继续提升。行业监管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职责边界不清,地区执法水平和执法力量不平衡,部分区级执法队伍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的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特别是部分县(区)将城市管理执法业务下沉镇街综合执法后,对镇街综合执法业务指导不够到位,镇街执法存在事项多、力量弱和执法水平低等问题。

  三是普法工作力量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普法工作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普法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一规划两纲要”重要部署,驰而不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进一步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规体系,高质量完成好年度立法任务。配合省人大完成好《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起草、修改和审议工作,做好预备项目《广东省城市供水条例》立法储备工作,稳步推进《广东省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等2个已纳入省人大立法规划的项目。

  (二)继续开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执法整体水平。进一步厘清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与各相关部门权责关系,理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抓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一是联合省高院、省司法厅在广东省法治文化节期间,开展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多元解纷百场宣讲启动暨省住建联调委成立大会。启动仪式后,由全省各级法院与住建系统有关主管部门共同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讲100余场。二是持续开展基层普法阵地筹建工作,2024年度在原建成555个普法基层阵地的基础上再建成300个普法基层阵地,依托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基层阵地资源共享平台,加强普法宣传。同时,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基层阵地优秀普法经验。

  (四)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适合广东特色的多元解纷新机制、新路径。在开展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期间,推动各级法院与住建系统有关部门建立联动对接机制,充分发挥省住建联调委的统筹协调作用,用好用足住建领域专业优势,推动形成党领导下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格局,努力在试点工作中取得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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