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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指导下,较好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引领和保障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做实做细。一是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要件纳入厅政治要件总台帐管理,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实施《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统一起来,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0年1月,在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厅法治委员会,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依法行政工作。抓好“关键少数”,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述法内容纳入厅主要负责同志和厅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年度述职报告中,充分发挥领导同志表率作用。2020年,在广东省绩效考核依法行政考评部分首次实现零扣分,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工作落实情况通报中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给予表扬。三是多样化层层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各基层党组织的重点学习内容,厅领导带头深入所在支部领学,反复研习,使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行动自觉。邀请民法典、宪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报告,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通过“粤建大讲堂”“支部微党课”和青年干部理论学习小组等活动广泛学习,在深学细悟、研机析理中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遵循的重要意义,广大干部越学越有信心,越学越有干劲,越学越有力量。
(二)坚持依法依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先后召开20余次厅党组(扩大)会、厅长办公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有力保障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行业复工达产,实现双胜利。一是坚持依法防控,提高精准防控、科学防控能力。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城市环卫、生活污水处理、供水安全保障、城镇燃气保供稳供、公园等重点领域的防控工作,全力确保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有序护航城市公共卫生管理。2020年12月,住建部在广州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会,推广我省的经验做法。二是组织全省300万名建筑施工、物业管理、城管执法、环卫保洁、公园管理、市政设施养护人员逆行出征,夺取疫情防控阶段性胜利。截至目前,全省1.7万个工地在岗177.2万人,达去年同期110%,开复工工地未出现输入性病例。全省110万物业服务人员配合街道社区开展2.9万个物业服务区域疫情防控工作;30余万市政环卫工作人员日夜坚持奋战一线,日均清运生活垃圾超过10万吨;5万余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参与支援疫情防控,立足执法职能,强化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三是依法支持复工复产,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合理顺延工期、协商分担防疫费用、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等10条惠企措施及援企政策。在全国率先将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各类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一年半,并开通“零材料、零跑动”直接换证的绿色通道,惠及全省1.4万多家建筑企业1.6万个资质。在全国率先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惠及企业0.7万家,职工81.2万人,降比、缓缴金额9.91亿元,对疫情期间无法按时还贷的职工家庭暂不纳入征信系统,涉及贷款余额46.83亿元。为全省43万住房保障对象减免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租金3.9亿元,惠及困难群众43万人。为全省745个项目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1.93亿元,退返疫情前缴存保证金6.01亿元。
(三)坚持依法改革,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提升。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在法治的轨道上研究改革、推进改革、深化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新活力。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较好地完成了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审批“四统一”工作总任务,实现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100、60个工作日以内的改革总目标,累计超5万个项目实现在线审批,省长马兴瑞同志在国务院会议上介绍我省经验。二是“放管服”改革深入深化。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8项省级行政职权。压减各类时限231天,即办事项占比达69%。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99.4%。全面实行企业资证、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换发资证类电子证书近3万本、签发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1.6万个。通过网络、邮寄办理安管人员考核业务39.9万证次。三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深入推进。健全信息化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智慧政务平台和数据库,提升工作效率和行业管理水平。截至目前36项公共服务事项中,网上可办理率达97.2%;114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项)全部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其中112项实现了“零跑动”,占比98.25%。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五个政务服务系统全部实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首期上线试运行,初步实现“住房数字一张图、监管一张网、服务一平台”的目标。建立房地产、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施工图审查等领域全省统一信息服务平台。四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权责清单(17项)、部门收费目录清单(13项),全年厅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4886条。畅通厅长信箱、网上咨询评议等渠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和答复及时率均为100%。
(四)重视立法立规,筑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基础。坚持把党领导立法作为立法工作的政治原则,落实年度立法任务。一是立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审议立法草案,2020年1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时通过《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和《中国足球彩票建筑条例》。二是发挥住房城乡领域立法专业优势。配合省人大审核论证《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确保地方立法符合省级法规精神。三是强力融入“双区”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开业执业试点管理、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指导意见等3份规范性文件,为深化、推动行业改革提供重要法治保障。四是做好法规清理工作。开展民法典专项清理工作,对104项国家和省级层面的行业相关法规规章提出清理意见74条,向省人大、省司法厅提出建议废止意见2条,修改意见72条。
(五)突出重点领域执法,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圆满收官,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全过程记录工作规程,在全国率先编制发布新增执法职能裁量权基准,制定厅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基本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推行的工作目标。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清仓”和“行业清源”,累计制订行业政策139个,摸排线索2629条,移送纪委监委、公安部门187条。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报的5项指标中,我省4项指标位居前列。高铁安全环境整治工作圆满完成,累计整治问题隐患7234处,复耕复绿17万平方米,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治理违法建设1.95亿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加强日常监督行政执法。全省各级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共出动约35.15万人次,检查工程约13.29万项次,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约4.81万份,全省房屋市政生产安全事故同比2019年减少11起,下降19.6%。
(六)坚持依法处理纠纷,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复议全面审查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7件,其中已审结46件,经审理予以维持26件,驳回申请10件,决定撤销5件,经调解终止审理2件,不予受理3件,未审结11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件,经法院审理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1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未审结案件1件,无败诉案件。二是做好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增加信访工作力量,夯实信访工作基础,重点解决重复信访和积案,对逐案研究、分类化解,推动问题解决,确保大局稳定,2020年共受理信访件数量1962件,2019年信访工作年度考核为“优秀”档次。
(七)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普法工作突出学用结合、以法惠民、务实管用,形成合力。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任务项目化,建立法治联络员制度,把普法责任压在各级主体的“肩膀上”,实现普法工作“大合唱”。二是推动普法常态化。积极围绕疫情防控、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找准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精准普法,推动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拓展普法新渠道。积极优化“线上+线下”的法治宣传模式,通过与各大主流媒体合作、上线“民声热线”、在厅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网上咨询等栏目加大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圆满收官,《中国建设报》专刊分别登出了我省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经验。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离学懂弄通做实还有距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不断提高。
二是行业立法进度、广度需进一步加快和拓展。如违建查处、建筑废弃物处理、城市供水、燃气等领域立法还相对滞后。
三是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仍需强化。避免出现制定规范性文件未按法定程序,减损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义务等情况。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制定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清单,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定好“时间表”,画好“路线图”。
二是加快推进行业立法工作。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加快建设工程材料发展应用管理、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行业立法调研,加快形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完备的法规制度体系。
三是狠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理顺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和边界,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资源下沉。探索和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非接触式执法”等非现场执法。加快全省数字城管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
四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再优化、再整合、再提效”的要求,全面建成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进一步简政放权,全力支持“双区”建设,推动广州、深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度合作、协同发展,协调推进下放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省级管理权限,提高服务效能。
五是构建住建大普法格局。做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推动普法工作由“谁执法谁普法”向“谁执法谁主管谁服务谁普法”转变。组织“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主题普法活动,以宪法、民法典、住建新法和老百姓关切事情为普法重点内容,广泛动员全系统参与,打造具有住建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