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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化学检验员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23-04-27  16:15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

各地级以上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省总工会明确的2022年度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联合举办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化学检验员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对促进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作用,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搭建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和激励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助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工种

  竞赛工种为化学检验员。本次竞赛为2022年度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竞赛项目,同时作为2023年全国城镇供水排水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广东选拔赛。

  三、竞赛组织

  (一)指导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主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

  (三)承办单位。

  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联合会

  国家城市排水水质监测网深圳监测站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 

  (五)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统筹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市政行业协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等工作,牵头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竞赛技术委员会由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竞赛的技术文件、试题命制、现场裁判等赛务工作。

  3.竞赛监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试题保密、现场监督、仲裁等工作。

  四、竞赛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赛定于5月28日-31日在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2190号)举办。报到时间为5月28日10:00-15:00,报到地点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留仙洞校区同德楼。

  五、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内容。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竞赛组委会制定的技术文件(另行印发)执行。

  (二)竞赛方式。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均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统一试卷、闭卷方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统一试题、选手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涉及城镇供排水业务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化学检验方面工作满一年的一线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各类院校教师、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除外。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广东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含在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已获得相关荣誉申报资格正在申报相关荣誉的人员,下同)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可以作为特邀选手参赛,不占用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其成绩仅供选拔我省参加全国赛选手参考,不计入参赛队的团队成绩,也不参与本次竞赛评奖。

  (二)参赛队伍。

  1.参赛队人员组成:包括领队(1名)、技术指导(1名)和参赛选手(3名)。其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以为同一个人,但参赛选手不得兼任领队。同一领队(技术指导)可兼任本单位多支参赛代表队的领队(技术指导)。

  2.组队要求:各地级以上市排水主管部门、中央在粤及省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组委会将根据竞赛管理办法和竞赛场地条件等适当控制参赛人数,广州市、深圳市排水主管部门原则上可各组织2支代表队,其他地级市排水主管部门原则上各组织1支代表队,中央驻粤及省内大型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组织1支代表队参赛。报名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开赛前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参赛选手的,须由组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办单位同意方可更换。

  (三)报名时间和材料。

  各参赛队请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化学检验员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1)、《化学检验员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2),参赛选手近1年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复印件、大一寸彩色相片以及参赛选手所在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的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竞赛组委会邮箱:791139387@qq.com。

  七、成绩计算和奖项设置

  (一)成绩计算。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计分实行百分制,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1.个人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合并计算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际操作完成时间短者进行排序;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加赛理论考试。

  2.团体成绩。参赛队3名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为团体总成绩。团体总成绩相同时,团体实操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团体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实操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实操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团体中选手之一的个人总成绩排名在前者该参赛队列前。

  (二)奖励办法。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竞赛设置如下奖项:

  1.总成绩前三等奖。按照个人总成绩和团队总成绩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其中,个人总成绩第1名且所在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的选手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请核准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该荣誉不重复授予)。个人总成绩第1-5名的选手,将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信息化厅、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文予以通报表扬。

  2.优胜奖。未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但在参赛总人数或总队数50%以内的选手和团队可分别获得个人优胜奖、团体优胜奖,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竞赛总人数超过70人时,个人优胜奖调整为个人总成绩前35名以内未获得前三等奖的选手。

  3.优秀技术指导奖。对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的参赛选手、参赛队的技术指导员,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技术指导”荣誉证书。选手及其所在参赛队均获总成绩前三等奖时,优秀技术指导奖只颁发1份。

  4.突出贡献奖。分个人和团队各设3名突出贡献奖,用于奖励为本次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裁判、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5.优秀组织奖。奖励积极组队参赛并表现突出的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和奖牌,具体奖励数量届时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情况确定。

  八、竞赛宣传

  (一)竞赛组委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版为,行业版为http://www.gdcic.net)和“广东建设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本次竞赛宣传报道专栏,及时发布竞赛的相关信息,并将通过其他融媒体多形式地开展赛事宣传报道。

  (二)请各市排水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初赛(选拔赛)的相关信息,共同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报道,营造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九、其它事项

  (一)确定联络员。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竞赛,认真组织选拔选手并组队参赛。请有组队参赛意向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3),并于5月10日前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791139387@qq.com。

  (二)具体赛务对接。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食宿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具体与省市政行业协会对接。各参赛队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参赛服装。各参赛队伍应统一着装(自定,严禁印有参赛单位名称或标识)。

  (四)竞赛工具。按本次竞赛技术文件(另行印发)的要求携带竞赛用具和物品。

  (五)健康监测。本次竞赛执行国家、省和属地现行疫情防控政策。请大家主动做好赛前赛中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竞赛期间保持适当距离,出现有关症状请及时就医,并告知会务人员。

  (六)联系方式: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联系人:史红杰,联系电话:(020)83133617。

  2.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联系人:汤欣仪、程勤,联系电话:020-83373351、83335747,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会科学中心A座1203。

  附件:1. 化学检验员竞赛报名汇总表

     2.化学检验员竞赛选手报名表

     3.联络员报名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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