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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燃气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的贺信精神和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明确的年度职工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同意,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广东省燃气协会联合举办2022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燃气管网运行工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贯彻落实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促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作用,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搭建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和激励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广大职工勤于钻研技术、练就过硬本领,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助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工种
本次竞赛的工种为燃气管网运行工,属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项目,同时作为2022年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广东省选拔赛。
三、竞赛组织
(一)指导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主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燃气协会
(三)承办单位。
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
(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统筹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燃气协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牵头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竞赛技术委员会由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竞赛的技术文件制定、试题命制、现场裁判等赛务工作。
3.竞赛监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试题保密、现场监督、受理申诉和仲裁等工作。
四、竞赛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赛定于9月22-24日在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学校(广州市白云区嘉禾上胜东街23号)举行,报到时间为9月22日9:00-17:00。
五、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内容。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基础,按照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竞赛组委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二)竞赛方式。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均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其中,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统一试卷、闭卷方式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统一试题、选手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
六、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我省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燃气行业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各类院校教师、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除外。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本次竞赛。已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可作为特邀选手参加本次竞赛,不占用各参赛队报名名额,其成绩仅供选拔我省参加国赛选手参考,不计入参赛队的团队成绩,也不参与本次竞赛评奖。
(二)参赛队伍。
1.参赛队人员组成:包括领队(1名)、选手(3名)、技术指导(1名)。其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以为同一人,但参赛选手不得兼任领队。
2.组队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燃气行业协会,以及具有燃气管网运行工从业者的各相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参赛。报名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开赛前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参赛选手的,须由组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办单位同意方可更换。
(三)报名时间和材料。
请各组队单位于9月5日12:00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gdrqxh@163.com。
1.参赛报名表(包括选手汇总表、选手个人报名表,见附件附件1-2)。
2.参赛选手的近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照片需为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或JPEG格式,10K<照片<40K,像素≥295*413),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七、成绩计算和奖项设置
(一)成绩计算。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1.个人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合并计算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高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实操完成时间长短排序;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加赛理论知识考试。
2.团体成绩。参赛队3名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计算为团体总成绩。团体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团体实操成绩高低排序;团体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按照实操完成时间长短排序;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团体中选手之一的个人总成绩排名在前者该参赛队列前。
(二)奖励办法。依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和《广东省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竞赛设置如下奖项:
1.总成绩前三等奖。按照个人总成绩和团体总成绩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其中,个人总成绩第1名且所在单位已成立工会组织的选手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向省总工会申请核准授予“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该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个人总成绩前2名的选手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请核准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个人总成绩第1-5名的参赛选手将由省总工会联合有关部门发文通报表扬。
2.优胜奖。未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但在参赛总人数或总队数50%以内的选手和团队可分别获得个人优胜奖、团体优胜奖,由竞赛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团队优胜奖同时颁发奖牌)。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颁发本工种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已取得本工种二级/技师职业资格并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一级/高级技师。
3.优秀技术指导奖。对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的参赛选手、参赛队的技术指导员,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技术指导”荣誉证书。选手及其所在参赛队均获总成绩前三等奖时,优秀技术指导奖只颁发1份。
4.突出贡献奖。分个人和团体各设3名突出贡献奖,用于奖励对本次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裁判和有关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突出贡献单位同时颁发奖牌)。
5.优秀组织奖。奖励积极组队参赛并表现突出的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和奖牌,具体奖励数量届时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情况确定。
八、竞赛宣传
(一)竞赛组委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版为,行业版为http://www.gdcic.net)和“广东建设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本次竞赛宣传报道专栏,及时发布竞赛的相关信息,并将通过其他融媒体多形式地开展赛事宣传报道。
(二)请各市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燃气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报送开展初赛(选拔赛)的相关信息,共同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报道,营造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九、竞赛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一)人员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人员在报到时须提供“一码一卡一证明”,即健康码、防疫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其中健康码须为绿色,防疫行程卡没有境外旅居史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核酸检测结果须为报到时48小时内阴性。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10天内有境外或者7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体温超过37.3度、报到时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阴性结果的人员,不得前来报到和参赛。
(二)赛前健康状况监测。请各参赛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竞赛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要求。各参赛队的领队为本队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须提前掌握本队所有人员的健康状况、行程轨迹等,对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确保各成员健康状况符合本次竞赛要求。
(三)竞赛疫情防控要求。竞赛组委会已制定本次竞赛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参与竞赛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积极配合。
十、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确定联络员。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竞赛,认真组织选拔选手并组队参赛。请符合单独组队条件且有组队参赛意向的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3),并于8月22日前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gdrqxh@163.com。
(二)具体赛务对接。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食宿统一协调安排,具体与省燃气协会对接。各参赛队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参赛服装。各参赛队伍应统一着装(自定,严禁印有参赛单位名称或标识),并按技术文件的要求携带竞赛用具等物品。
(四)组队参加全国赛。竞赛组委会将在本次竞赛成绩突出的选手中综合优选3名选手,组成广东省代表队参加2022年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被选中的选手及其所在单位须配合集训并保证选手能如期参加全国赛。
(五)联系方式。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联系人:史红杰,联系电话:(020)83133617。
2.广东省燃气协会,联系人:熊晓旸、杨思茹,联系电话:(020)83754965。电子邮箱:gdrqxh@163.com。
附件:1.燃气管网运行工竞赛报名汇总表
2.燃气管网运行工竞赛选手报名表
3.联络员报名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燃气协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