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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43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7-15  16:10    来源:本网

谭日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内道路增设独立自行车道的提案》(第20210436号)收悉,经综合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和广州市政府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对于通过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自行车道的维护等方式来改善骑行环境,我们十分赞同。保障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出行,公平、合理、科学分配路权,是践行绿色和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改善交通出行结构,进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提升城市交通品质。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相关职责分工,我们多措并举,优化非机动车路权,保障骑行安全。

  一、非机动车道规划建设工作

  (一)加强规划引领。省自然资源厅积极保障平等路权,支持提升自行车交通安全,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统一工作部署,开展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提出合理分配道路空间资源,加强包含非机动车道在内的慢行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交通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提升城乡居民出行品质。二是积极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构建包含非机动车道在内的系统安全慢行系统,并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将包含步行、非机动车在内的绿色交通出行比例纳入规划指标体系。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若干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3号),提出各地可依法依规规范实施局部调整和技术修正,优化因需拓宽现有非机动车道、连接非机动车道、打通非机动车道断头路等工程实施情形下对规划进行微调的动态管理。

  (二)完善自行车道建设提升品质生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7个单位于2017年印发《关于完善自行车道系统规划建设提升品质生活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市以“一年示范,两年成网,三年完善”为总体目标,用3年左右时间使地级以上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支路设置足够通行能力的自行车道,并形成安全连续的自行车道系统、方便高效的配套设施系统、规范有序的运行管理系统。严格执行自行车道路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对自行车道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保障自行车道具有良好的通行条件。

  (三)设置机非隔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依照相关规范标准建设非机动车道,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依据《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法规、标准和规范,制定了《防范化解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风险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工作指引》现已经纳入省安委会印发的《广东省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粤安办〔2021〕39号)中。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一是各地市需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设计的城市道路上设置机非分隔设施;二是宜在非机动车流量达到饱和或机动车有随意在路边停车现象、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一幅路断面的城市道路上设置机非分隔设施;三是宜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为共板断面的城市道路上,结合道路交叉口、公交车站等设置机非分隔设施;四是对摩电使用频率高、使用时间集中的成片居住区、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周边道路、且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为共板断面的,根据非机动车道宽度适当设置机非隔离设施;五是要求各地市做好隔离设施的设计,在设置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及交叉口施划诱导标线、车道指示标线,加强隔离设施的管养维护。

  (四)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城〔2020〕3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1年3月印发了《关于请大力支持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有关工作的函》(粤建节函〔2021〕179号),要求各地市在市区范围内选择3-5个区域开展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聚焦群众步行和自行车出行“走不通、不安全、不舒适”等突出问题,清理占道行为,保障通行空间,确保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连续畅通。一是完善安全措施,加强管养维护,确保人行道通行安全;二是规范路面设施,改善步行环境,确保人行道通行舒适;三是科学规划自行车专用道,统筹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强化自行车专用道养护管理,有条件的设置非机动车道隔离设施;四是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城市信息(CIM)基础平台等综合平台,推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目前已经有20个地市上报试点建设方案,12个地市已上报阶段性总结。其中深圳市在福田园岭片区、农林片区,南山区荔园路和爱榕路增设自行车道12.25km,通过规范设置自行车停放点、实施无障碍改造、完善安全设施、完善标志标线和增设物理隔离等方式加强非机动车道养护管理,新增铸铁隔离桩1797根、不锈钢防护柱700根、甲型护栏450m;采用透水砖对破损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铺装进行整治提升,共计60022m2,更换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隐蔽盖板1187个。肇庆市端州区现有非机动车道58条,共158.09km,4月以来新增非机动车道隔离栏10.70km,高要区和鼎湖区分别在主次干道设置连续的非机动车道或机非隔离设施的主次干道约40km和25.66km;肇庆市住建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管理维护。珠海市在横琴新区环岛东路独立设置非机动车道4.2km,路口增设车止石4个,修复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面积共1175m2,高新区银海路按照单向机动车道三条各3.35米宽的要求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新增无障碍通道4处,人行道下沉及破损维修约1180m2。江门市在试点区域建成了包含自行车专用道的慢行系统和碧道约32km,同步增加交通标志标线,配以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其中新会区用绿化带将自行车专用道与其它车道隔离;加强占道经营管理,2021年1-3月共查处占道经营3362宗;强化市政设施管养,2021年修补盲道约7000m,维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约10000m2

  二、非机动车管理工作

  (一)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引导文明出行,省公安厅牵头制定《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政府及部门职责、行业管理、产品质量、登记条件、通行规定、停放规定、违法上路责任、非法营运责任等事项,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了规定。

  (二)加强对电动单车和共享单车的行业指导。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各地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省的有关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行业管理。我省各地不断加强共享单车管理,持续改善慢行交通环境,引导鼓励市民采用“自行车+公交”的方式绿色出行。其中深圳市编制《深圳市重点区域自行车网点及专用道布局规划—轨道站点周边自行车接驳规划》《深圳市自行车停放区(路侧带)设置指引》,指导自行车停放区规划建设,并滚动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提升行业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中山、潮州等地持续推进共享单车立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开展经营服务质量考核,实施车辆投放管理,利用精准定位、电子围栏等科技手段破解乱停乱摆难题,加强用户教育和管理,鼓励社会参与和监督,推动共享单车管理“共建共治共享”。

  (三)广泛开展安全骑行宣传警示教育。为有效提升行人、非机动车骑乘人员等慢行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类传播媒介,制作刊播文明骑行公益广告;组织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典型案例大曝光”等媒体行动,发挥媒体力量,传播慢行交通安全知识。近年来,公安交管部门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文明交通的群众参与度和知晓率,营造慢行交通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三、广州市相关工作

  在省直有关单位指导下,广州市政府主动作为,在城市慢行系统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相关工作如下:

  (一)完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网络建设。广州市高度重视交通慢行系统整体规划,提出推动绿色交通发展,主城核心区积极拓展步行空间、主城区重点保障公共交通站点周边的步行可达性、外围地区重点针对城区完善步行交通系统等规划要求。一是新建城市道路方面。新建的城市道路以及景观路、绿道等,除特殊路段外(如部分隧道段),均按有关规范标准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同期设计、同期建设并同步投入使用。二是旧城改造方面。已完成旧城区主次干路慢行系统现状摸查工作,并针对慢行交通系统尤其是自行车道存在的问题,组织编制《城市道路标准横断面设计指引》,指导各区优化完善慢行系统,提升我市城市道路建设品质。三是实施安全隔离方面。2018年起,在云城东金园路口、大新路、昌岗路、回龙路、侨光路等道路试行设置机非分隔护栏,效果显著。截至目前,已于全市95条道路设置机非分隔护栏102公里。

  (二)加强对自行车道维护。在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的基本路权方面,广州市加强现场执法、非现场技术监控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不断加强道路交通的巡查、管控、执罚,对包括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在内的道路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强化整治完善和执罚打击,切实保障交通慢行系统的通行效率。通过整治施工环境、完善占道施工会商机制和制定联合审查程序等方式,按照《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依次优先保障行人、非机动车及公交车通行”等交通组织原则,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实施人行道分段倒边施工或专项便利行人通行的交通疏解方案,并加强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违反规定的施工项目,一律通报道路主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合力将施工占道对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影响降到最低,保障安全、连续、便捷、舒适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网络。同时,为确保城市道路运营安全,各级道路管理单位不断强化道路设施精细化管理,加强道路标志标线管养,确保标志标线清晰完整,营造更为安全有序的道路通行空间。

  (三)加强非机动车管理。不断完善自行车出行空间配套。2017年3月,出台《广州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明确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原则、布局形式和设施要求等,以及17类不适宜设置停放区的情形。积极推动各区、街道等属地管理部门加快停放区设置工作。根据《广州市互联网自行车租赁管理办法》规定,采取约谈共享单车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建立政企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等工作措施,不断探索完善共享单车停放秩序长效管控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规划用地保障。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部署,指导各市自然资源部门加强与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统筹安排非机动车道的空间布局,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设专用自行车道,加强平等路权提升交通安全的用地保障工作。

  (二)提高非机动车接驳便利性。省交通运输厅将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现有公共交通资源,加强在地铁站口、公交站点周边公共自行车停放站点的规划建设,不断提升共享单车与地铁、公交接驳的便利性,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强化共享单车停放管理,加强对市民有序骑行和停放的宣传引导,帮助广大市民养成绿色出行良好习惯。

  (三)督导自行车专用道建设。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持续督导各市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专用道建设试点工作进展,及时总结并推广相关经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管理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非机动车道的养护,对于新建城市道路,要求按有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并同步投入使用。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系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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