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彩票

图片

你正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障你的数据安全及获得最佳浏览效果,请使用最新版本的浏览器。

我们建议使用chro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

若你当前使用的浏览器为QQ浏览器、360浏览器、2345浏览器等仍出现该提示,请切换至极速模式。×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7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16-06-03  15:09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黄辉球等代表:

  你们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严把农村建房质量关的建议》(第1575号)收悉。经综合省国土资源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关于严把农村建房质量关的建议》分析了我省农村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现状,并提出了十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对推动我省农村建房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一、 目前我省开展的相关工作

  (一)加大农村建房指导和培训,提高村镇建设管理业务水平。一是举办农村住宅建设专题培训班。2015年,我厅在粤东西北地区举办了7期农村住宅建设专题培训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农村住房建设科学选址、抗震构造、防雷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建筑施工安全以及美丽宜居村镇建设等,组织汕头、江门、阳江等12个地级市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房屋建筑设计单位技术人员以及农村建筑工匠参加培训,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农村建筑工匠施工技术水平。二是印发农村住宅建设指导材料。印发了《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加强农村房屋建筑设计、抗震设计和施工建设的指导,为建设安全、经济、适用的农村住房提供技术保障,同时,指导农户建房选址避开山洪、风灾、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区、地震断裂带、雷击高易发区、地方病高发区、重疫源地等自然灾害影响以及生态敏感的地段,提高建房选址科学性;编印了《广东省农村住宅设计图集》13750本,并印发给各地市供农户参考使用,加强农村建房建筑风貌管理。三是积极开展“三师”(即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专业志愿者下乡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者前往结对服务村庄,开展村庄规划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宣传、咨询活动,提高村庄规划建设和住房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管理,规范村庄建设活动。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体要求,我省以人居环境改善为重点,全面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一是发挥省级村庄试点的示范作用,自2011年以来,每年在全省范围确定1/0个左右的省级村庄规划试点,每个试点给予1万元的村庄规划编制补助资金,并要求市县配套相应规划编制经费,支持和引导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印发了《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和组织编制《广东省村庄规划建设指引》,规范全省村庄规划编制,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三是组织开展“三师”下乡服务活动,通过结对服务,为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提供业务咨询服务。经过全省的共同努力,2015年底全省村庄规划覆盖率已超过60%。随着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农村建设活动得到有效规范,先规划后建设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三)大力推进我省农村危房改造,提高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水平。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连续将其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予以积极推进。2015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厅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通过精心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强化督查督办等措施,大力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一是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厅、扶贫办等部门印发《广东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部署年度任务和提出工作要求,明确了省级以上财政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和要求市县两级财政应按每户合计不低于5000元的标准安排地方配套补助资金。二是印发《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资料(范本)》、《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范本)》和《广东省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图集》,举办农村住宅建设专题培训、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培训,加强对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和培训。三是按照危房改造任务完成计划表,结合时间进度,对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滞后的地区进行督办。从8月起,省领导、厅领导多次带队进行现场督导,要求农村危房改造进度较慢的地市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力加快改造进度,保证按期完成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15年,全省完成了12.8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提高了农村贫困户住房安全水平。

  (四)加大农村建房用地审批和地质灾害点巡查,提高农村建房选址科学性。一是农村建房用地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需提前介入,引导项目选址符合规划。二是农村建房用地需落实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指标。2009年以来,我省每年分配下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时,将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单列下达。据统计,2009-2015年共下达了88083亩农村建设用地专项指标,充分保障农村建设用地需求。三是农村建房用地报批,必须由地方政府和有关村集体分别出具承诺,承诺用地经批准后确保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符合省有关宅基地面积标准。四是我省高度重视农村建房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至2016年2月,我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累计发证77.13万本,发证率为97.15%;宅基地使用权累计发证1296.97万本,发证率为92.07%。五是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各地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巡查力度,除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外,还将农村削坡建房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区域列入排查巡查范围。

  (五)积极开展建材打假工作,严肃查处制假售假用假行为。自2012年起,我厅牵头会同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深入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制假售假用假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材市场秩序。2015年,我厅积极把握建材打假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把建材打假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一是印发了《2015年广东省建材打假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建材打假工作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部署全省深入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二是组织了两次建材打假执法抽检行动,对全省16个地级市及顺德区66个在建工程项目、22个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建材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检建材样品360组,其中,不合格94组,不合格率为26.7%,基本摸清假冒伪劣建材涉及的产品种类和重点地区,以及依法严肃查处一批违法使用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典型案件。三是与广东广播电视台合作,在广东卫视等热门频道的重点时间投放建材打假公益宣传广告,向公众公布受理举报的热线电话。另外,累计共发出了超过1万份建材打假海报和宣传小册,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建材打假法律法规和建材识假辨假知识,提高普通群众建材辨假能力。

  二、目前农村建房施工监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限额以下的农村建房施工质量安全监管缺乏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均不适用于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的建设活动;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农村建房施工监管力量薄弱。大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虽然设立了规划建设办(城建办),但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同时,乡镇政府(街道办)没有设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难以对农村房屋施工质量安全开展日常监督。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工程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使农民了解作为业主所承担的质量安全责任,提高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意识,使重视质量安全逐步成为农民建房的自觉行动。

  (二)加强对农房建设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一是继续做好农村住房建设专题培训,提高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二是推广已编制的农村住宅设计图集,根据实际需求继续编制新的农村住宅设计图集,供农户和农村建筑工匠参考使用,同时,引导农民使用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个人的设计图纸;三是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施工技能。

  (三)继续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建材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用假行为,进一步规范建材市场秩序,促进建材生产、销售厂商依法生产经营,提高建材质量水平。

  (四)大力提高村庄规划实效性。制定《广东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村庄规划建设指引》,加强对全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继续开展省级村庄规划试点,示范带动全省提高村庄规划覆盖率;促进规划编制单位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提高村庄规划的可实施性,有效发挥村庄规划对村庄建设和发展的引领作用。

  (五)探索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机制。结合我省农村实际,探索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机制,加强我省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一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乡镇政府(街道办)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充实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夯实工作基础。二是充分发挥村委会的作用,要求加强日常巡查,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办)做好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三是强化村庄规划实施、农村建房管理,防止违规用地建房,保证建房选址安全。四是组织“三师”专业志愿者和主动下乡服务的有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农村,为农村建房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农房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廖静

附件下载

-